民間借貸中,多少利息才合法?利率超過多少
在規范的民間借貸行為中,無論借款人還是放款人,關心的焦點無疑都是借貸利息了。借款人想用較低的利息辦成自己的“事業”,放款人想通過放款收獲最高的“投資收益”。
這段時間,媒體進一步報道“裸條借貸”事件受到不少人關注,這種借貸形式的月利息普遍高達20%,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借貸年利率大于24%,就有可能不受法律保護。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間借貸的最高利息處于什么水平算是合法的呢?趕快跟隨法律哥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15年8月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新司法解釋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4%和36%構筑“兩線三區”
劃的第一根線就是民事法律應予保護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第二條線是年利率36%,這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這兩條線劃分了三個區域,一個是無效區,一個是司法保護區,一個是自然債務區,就是24%-36%期間。
1、在24%以內,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作為我們民事司法審判,都要給予法律保護。
2、24%與36%之間的這一段,我們把它叫做自然債務區。如果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不反對。如果當事人依據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這個區間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護的。
此時,如果借款人償還以后又反悔,又向法院起訴說,“既然24%是不保護,我是超過24% 的,我要把這個要回來行不行?”
這是不行的,既然你已經基于你的自愿給付了,而且原來有合同規定給付了,你要回來是不行的,我們法院同樣會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3、年利率超過36%又不一樣,是基于無效,如果自愿給付了,后來一看這個合同無效想要回來,這是可以的。
舉例說明:A借給B10萬元一年,要求年底還15萬元。按照新規,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無效。即B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張三還13.6萬元,另1.4萬元利息還款無效。
民間借貸逾期利息怎么算?
1、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 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
2、既沒有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既沒有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 利息。
(2)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
3、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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